教育心得
学前融合班自闭症幼儿母亲参与经验之个案研究
台湾地区学前融合质量模式之前趋研究:学前融合班自闭症幼儿母亲参与经验之个案研究
A Case Study of Preschool Inclusive model of quality
perspectives and involvement experience of the preschool-autism mother
唐秀兰1,2, 林惠芬3
Hsiou-Lan Tang1,2, Hui-Fen Lin2
1大仁技术学院 幼儿保育系
2国立彰化师范大学 特殊教育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
3国立彰化师范大学 特殊教育研究所 教授
1Department of 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Education, Taje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2Doctor's stud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of National Changhua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3Depart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of National Changhua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壹. 绪论
一.问题背景
1960年代以来,受到民主思潮的冲击、尊重生命与人权的呼吁、人道精神的阐扬、人力资源的开发医护复健成效的启示、社会福利措施、以及特殊教育与适应个别差异等影响(Summers & Innocenti, 1991),特殊婴幼儿的『早期疗育』(Early Intervention)或称早期介入,近年来汇集成一种学说,并成为一个快速成长的新兴领域。
近20年来,特殊教育于家长与家庭参与的部份有了重大的改变(Smith, et al., 2001),在美国94-142公法颁布之前,学校机构对于家长主动参与学童教育计划之鼓励性并不强;直到美国『个别性障碍学生教育法案』(IDEA: Individualized Disabilities of Educational Act, 1990)中,列出对于学校与家长参与的相关要求之条文如下:
? 对于孩童教育相关的决策活动,需要有家长参与。
? 对于孩童的相关的活动,学校有告之家长的义务。
? 以家长可以了解的方式提供孩童教育的相关讯息。
? 为父母与孩童建造可用的权利。
? 当学校人事无法解决而不同意某些服务时, 让父母有能力要求其应有的权利。
虽然家人对于孩童的成长与发展各层面的重要性与了解已有许多年, 但政府法令的颁布,建立了家庭在满足特殊儿童需求角色的重要性。如今,家长对于参与投入特殊儿童教育计划许多的关注,并给予家庭注入新的价值,使得『家长参与』(parental involvement)是一种受欢迎的思潮与趋势。
目前对于教育者最大的挑战, 是需要考虑多元化与有效率的方式, 让特殊儿童家长参与教育计划;Dunst, Johanson, Trivette, & Amby(1991)提出整体性家长参与教育计划的有效模式, 其中『家庭支持』有六项考虑:
(1)提升家庭/家人的小区意识;
(2)流通社会与家庭之支持与资源运用;
(3)责任与合作的分享;
(4)保护家庭的完整性;
(5).强化家庭功能;
(6)执行人类服务实务(引自Smith, Polloway, Patteon, & Dowdy, 2001)。
特殊儿童的家长的参与, 可在许多的领域, 例如学生的评估(assessment)、个别教育计划(IEP)的发展, 家长成长/支持团体, 于学校场所中学生的观察, 及与教师的沟通等, 其中以「发展IEP」过程的参与最多(Meyers & Blacher,1987)。不论如何, 学校单位应积极的发展促进家长参与的策略, 因为家长积极的参与及支持, 对于教育计划的强化与有效性有莫大的帮助。家长参与特殊教育计划的愈多, 在了解自己孩童障碍的成因与照护、教育计划的实施内容与合作教学、如何在家中提供个别教育与支持、或科技设备的使用等信息的吸收与教育, 或是在家人及家庭的调适上愈有功效。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是透过深度访谈学前融合班之母亲、疗育人员、行政人员及学龄前期特殊幼儿之观察,探讨学前融合班自闭幼儿之疗育状况及母亲参与学前融合疗育情形及对融合质量的观感,并藉由个案研究的方法,发展学前融合质量模式,并提升学前融合疗育质量。
本研究之前趋阶段,以一位学前自闭儿及母亲为对象之个案研究,了解个案于学前融合班中母亲参与的经验及观感,希冀回答下列问题:
(一).探讨自闭幼儿于学前融合班级早期疗育情形为何?
(二).探讨学前自闭儿母亲于学前融合班中参与的经验为何?
(三).以自闭儿母亲参与学前融合疗育的经验及观感,建立学前融合质量模式。
贰. 文献探讨
『早期疗育』是一种为出生到三岁的儿童及其家庭服务的系统,亦称Part H方案, 即美国「身心障碍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IDEA)之H部份,它是一项联邦政府用以鼓励各州为已有发展迟缓或危机的婴儿与儿童提供特殊服务的法律, 如果符合其规定资格, 联邦政府将可协助家庭得到儿童所需的早期疗育服务(Thomas, Correa, & Morsink, 2001)。Bailey等人(1994)认为: 早期疗育可以定义为对障碍儿童及家庭提供治疗教育、预防、及家庭支持的服务,它的前提是藉由愈早提供这些服务给儿童来提高儿童未来成功的可能性, 并且在儿童成长和家庭调适的重要期间给予支持。